相关事宜说明
亲爱的毕业生们: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相关政策,全国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受代偿员工当年在职在岗情况分三年拨付代偿金,因此受代偿员工需于每年5月31日前将《当年在职在岗情况证明》邮寄至原所在学院,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享受下一年代偿资助。若未按时寄发《当年在职在岗情况证明》,则视为自动放弃代偿资格。放弃代偿资助的毕业生应在自放弃代偿之日起30日内,向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取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员工需与中国银行徐州分行重新签订还款协议书。
另外,学费补偿金将直接打到毕业生的在校期间的中国银行卡上,所以,申请代偿的同学请勿注销银行卡,并注意查收,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中国银行徐州分行:0516-85692980
员工资助管理中心:0516-83590191
bwin必赢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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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知晓代偿相关事宜,并按时将《当年在职在岗情况证明》寄至原学院。如未能按时寄发,我将自动放弃代偿资格,并及时与中国银行徐州分行重新签订还款协议书。
员工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
备注:本说明一式两联,上联由员工本人保存,下联由学院存档。